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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条措施出台!黑龙江持续优化自然资源领域营商环境

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4-11 21:31:00    

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,4月8日,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制定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,积极探索14条原创性、差异化的具体措施,持续优化自然资源领域营商环境,为黑龙江高质量振兴发展作出积极贡献。

14条具体措施包括——

加强用地保障和供地服务。巩固用地清单制改革,完善区域评估成果,推动试点地区继续实施“用地清单制模式”供地,实现重大项目用地保障率达到100%。探索整体供应产业链关联项目涉及的多宗土地。坚持“项目跟着规划走、要素跟着项目走”,依据国土空间规划,按需求精准配置土地利用计划,全力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,不断提升用地审批效率。“一站式”办理土地交付和土地不动产权证书,实现“交地即交证”。

推广“多测合一”信息系统。将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分阶段实行“一次委托、多测合一、联合测绘、成果共享”,实现测绘成果共享互认,避免重复测绘,减少企业成本。

全面推行税费通缴服务模式。推进系统互联互通,实施不动产登记、交易和缴纳税费线上、线下“一窗办理、集成服务”,实现不动产登记税费“一次收缴,后台自动清分入账”。

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跨部门共享。提高信息质量和利用效率。提供线上、线下、自助等多渠道不动产查询方式,推广优化登记信息及地籍图在线可视化查询,实现登记信息“可查尽查”“可信可用”。开展不动产权利人线上授权委托查询,授权人可以依法查询权利人相关不动产登记信息。

推行一手房“带押过户”。对已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的预售商品房、已办理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和抵押登记的一手现房,在完成一手房带押销售、带押网签后,允许申请办理一手房“带押过户”。

推行“抵押即交证”服务模式。优化贷款银行提前预审和办理抵押贷款流程,用地单位完成地籍调查、缴清出让价款和相关税费、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后,即可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和抵押权登记。

推进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。建立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赔偿制度,推行不动产登记错误赔偿机制,提高不动产登记公信力及服务质量。

优化“无还本续贷”模式。推广“不动产预告抵押无还本续贷”信贷模式,实现无还本续贷登记无缝衔接,减轻企业“过桥资金”融资负担。

加快推进“互联网+不动产登记”。完善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平台功能,提高线上操作便利度及安全性。强化技术支撑,完善系统功能,提升工作效能。

大力推进不动产电子证照的生成及推广。增量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实时接入省级平台,存量不动产登记证书、证明批量生产电子证照,并汇交省级平台。进一步拓宽电子证照的应用范围,覆盖抵押贷款、税收征缴、经营主体注册、户籍办理、教育入学、财产公证等领域,提供网上颁发不动产电子证照或现场登记发证服务。

进一步推进矿业权市场化出让。加大矿业权出让力度,广泛征集矿业权出让潜力区块,建立矿业权出让项目库,完善出让流程和交易规则,切实增强黑龙江省矿业权市场吸引力。加强基础地质调查,加快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,全面提升黑龙江省能源资源和紧缺金属矿产保障供给能力。

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。深入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,坚持过罚相当、宽严相济,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,切实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简单粗暴、以罚代管、畸轻畸重等问题,决不能搞选择性执法、“一刀切”执法、逐利性执法。探索推进自提图斑非现场执法检查。

积极开展包联企业工作。持续推动省领导包联企业工作,深入开展企业“敲门行动”,及时梳理企业诉求并持续跟踪解决,切实当好企业服务员,不断提升问题解决水平和企业满意度。

全力提高守信践诺水平。坚持“谁审批、谁监管”原则,严格落实审批者的监管职责,确保审批与监管无缝衔接、协同联动。做好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工作,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。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。以政务诚信承诺为基础,依法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工作。

记者:杨桂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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